close
小兒鼻竇炎治療新趨勢
鼻過敏是相當普遍的疾病,據統計全人口的15-20%曾發作鼻過敏
。此症常見家族性;一般而言,父母之一具過敏體質,其小孩有
30-50%的機會在一生當中發作鼻過敏;若父母兩人均具過敏症,
則小孩則有50-70%的機會發作鼻過敏。兩個發作年齡高峰,分別
是在學齡前後及三四十歲左右。目前的研究雖未證實過敏性鼻炎
患者發作慢性鼻竇炎或鼻息肉的機會較一般大眾為高,但證據顯
示小兒鼻過敏患者若發作鼻竇炎,其症狀較嚴重且不易控制。此
外,相信大多數家長都感覺小孩送到托兒所後,上呼吸道感染的
次數都會增加,據統計其中有4.0-7.3%會出現鼻竇炎。在美國小
兒中耳炎及鼻竇炎是耳鼻喉科門診最常見的兩種診斷,相信在本
島也相同。由以上資料顯示小兒鼻竇炎應是家長們必須認識的疾
病。

在青春期(約十五歲)以前鼻竇的發育尚未完全,鼻內黏膜的發炎
往往與鼻竇的黏膜相連續,所以在小孩階段,所謂鼻炎或鼻竇炎
的診斷很難區隔。當鼻腔內黏膜受各種因素(如感冒時病毒感染;
過敏時過敏抗原刺激等)引起發炎反應時,黏膜因發炎介質的作用
形成水腫,可導致原本窄小的鼻竇開口更為阻塞,使分泌物貯積
在鼻竇內。發炎介質也可使鼻腔黏膜用以清除異物的黏膜纖毛運
動失常,此種情況有利於細菌的滋長,於是形成次級感染。感染
後,上述的步驟繼續惡化;形成惡性循環(vicious cycle) 。
以上就是目前所瞭解的鼻竇炎致病機轉。鼻竇炎依症狀持續的時
間大致區分為急性及慢性兩種,對於上呼吸道感染後合併發作的
急性鼻竇炎,其症狀不過數日,以積極藥物治療為原則,藥物的
治療必須持續服用到症狀消除後一周,才算治療完全,一般約兩
周即可緩解。若因藥物治療失敗或不完全,症狀超過三個月,臨
床上即歸類於慢性鼻竇炎。小兒慢性鼻竇炎的基本症狀可有七種
,膿性鼻漏、慢性口臭、鼻涕倒流、慢性持續咳嗽、慢性鼻塞、
頭痛、行為改變,其中口臭、慢性持續咳嗽、行為改變等症狀較
容易被忽略,尤其小兒行為改變也可因慢性鼻竇炎而起,必須特
別重視。

至於為甚麼少數小兒會發展成慢性鼻竇炎,目前所知可能與下列
因子相關:

過敏:吸入性過敏原、食物過敏原

環境因素:托兒所環境、二手煙刺激、本人吸煙、刺激性氣體吸入

解剖構造異常:腺樣體肥厚、鼻中隔彎曲、中鼻甲氣胞化阻塞、
其它鼻竇骨質部異常、鼻腔內異物、先前手術疤痕

全身性疾病:囊狀纖維化症、纖毛運動異常、免疫功能不全

胃食道反流症候群
其中較易被忽略的有二手煙刺激及胃食道反流症候群,而其中胃
食道反流症候群直至最近才被認為跟慢性鼻竇炎相關。
基本上,以前認為小兒慢性鼻竇炎的治療與成人並無不同,贊成
使用內視鏡手術治療者,大多標榜其手術技巧純熟;在比較不合
作的小兒,術後的局部治療只須短時間的靜脈注射麻醉下即可完
成,而其預後較之成人有更好的成績。至於少用內視鏡手術治療
小兒慢性鼻竇炎者,則認為大部份小兒慢性鼻竇炎均可用非手術
的方法獲得改善;內視鏡手術雖然範圍不大,但對於小兒日後鼻
竇發育的影響,應慎重考慮。但無論兩派作法如何,有一項原則
是大家都同意的,那就是決定動手術以前必須先使用maximal
medical therapy,也就是必須想盡辦法先嘗試用非外科的保守
療法來治療;一旦使用手術則希望進行minimal invasive
sinus surgery,也就是破壞性最小的手術。何謂maximal
medical therapy呢?依據前面所提的致病機轉,告訴我們必須
考慮相當多的因素,不只是給予抗生素或抗組織安來改善鼻竇發
炎的現象,對其是否有過敏體質也必須處理;其居家環境是否有
二手煙;小孩是否在托兒所看管等等因素都必須加以改善。舉例
而言;Dr. Parsons曾是美國著名的以內視鏡手術治療小兒鼻竇炎
的醫師,他的手術患者名單曾排到兩年以後,但他最近提出胃食
道反流症候群也是小兒慢性鼻竇炎的原因後,經使用特異保守性
治療,原先因嚴重慢性鼻竇炎必須以手術治療者,有九成以上的
患者可得到改善而取消手術。由此可知,內視鏡手術雖是治療小
兒慢性鼻竇一種方法,但使用前必須慎重再慎重的考慮,就像
Dr. Parsons所說的,他的病患雖然已是各地轉介而來,希望接受
手術的患者,但一經他的門診,他的第一線治療仍然是再嘗試兩
週的藥物治療再說,而目前他已將小兒慢性鼻竇炎從內視鏡手術
的適應症中除去。由這位大師級醫師的經驗,雖並不表示小兒鼻
竇炎使用內視鏡手術治療是不當的,但醫師的職責應該將所有已
被認知的致病因素加以改善,非不得已時再採用手術的方法。以
內視鏡手術治療成年患者的鼻竇炎,在本島已非常普遍;但小兒
慢性鼻竇炎患者,在無急性併發症的情況下,是否手術仍相當保
守,有了上述〝他山之石,可以攻錯〞的前人經驗,無論耳鼻喉
科醫師或是患者家長在決定手術前應可借鏡之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fetogo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